索赔 每日互动

每日互动索赔条件

20191028日至20201214日间买入每日互动股票,并在202012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案件背景

20211019日,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每日互动,代码:300766)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经调查查明,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原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每日互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故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每日互动及其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此前,20201215日,每日互动发布《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承认公司自查发现相关虚假销售合同对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影响金额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202125日,每日互动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1521日,每日互动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1727每日互动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宣告受损股民索赔之路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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