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的哪些行为,股民可以索赔?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以及相应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民因上市公司及/或相关机构及人员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三种行为而导致投资损失的,可依法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
索赔股民的主体资格
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的股民以及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的股民均可以主张索赔。
索赔流程
(一)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以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只有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此类案件才会被法院立案受理。
股民可以通过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公告等途径了解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哪些上市公司受到证监会或财政部的处罚。
(二)股民准备材料
1、对账单。对账单除了包含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买卖时间、买卖价格、买卖数量、佣金、印花税和股东信息之外,还需要加盖业务办理章。
2、开户证明或股东信息查询单。除了包含股东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开户日期、普通资金账户、普通沪深股东账户、融资融券资金账户、融资融券股东账户(如有)之外,还需要加盖营业部柜台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三)委托律师
此类案件与其它案件有很大不同,对专业性要求很高。比如对于揭露日的认定、系统风险的扣除以及损失计算标准等等,由于还缺少法律具体的规定,导致全国各地法院判决各异,甚至同一个法院不同时期也会采用不同的裁决标准,这种情况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和风险。
(四)立案及判决
一支股票的索赔从立案到最后结案,短则三个月,长则一年半以上。从近些年的审判案例来看,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有很高的胜诉率,内幕交易者或者操纵股价者民事索赔相对较难,但是也不乏成功案例。
虽然法律保护股民的权益,但是不保护沉睡的人。证券法规定了股民有索赔的权利,但是如果你不主动索赔,即使别人胜诉拿到赔偿,上市公司也不会主动给你赔偿的,主动维权是每位股民挽回损失的最佳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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